业主逾期拿钥匙 竟然被要求先交“房屋看管费”

池州新闻网 2017-10-29 11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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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民江小姐反映,她在领取新房钥匙时被开发商告知需收取2000多元的房屋看管费。对此,她十分不解,只是比固定交房日期晚拿钥匙就要被收取房屋看管费吗?

近日,市民江小姐反映,她在领取新房钥匙时被开发商告知需收取2000多元的房屋看管费。对此,她十分不解,只是比固定交房日期晚拿钥匙就要被收取房屋看管费吗?

江小姐购买的新房为铜冠花园2号楼1605室,她告诉记者:“本来这房子是去年年底交房,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延期到今年。我是8月底接到开发商的电话被通知办理交房手续拿钥匙,当时人在外地,便问能否延后办手续,对方电话中称可以,我也就没那么着急了。10月11日,我又收到他们发出的通知交房的信函。前几天去售楼部办手续的时候,却被告知想拿钥匙必须先交2000多元的房屋看管费。这房子我是买来投资的,之前在别处买房没有这种情况,况且排名前列次打电话通知的时候并未说明还有此项费用。”

为进一步了解情况,记者采访到铜冠花园的开发商铜陵有色铜冠池州房地产有限公司。该公司经理唐先生表示:“房屋看管费严格意义上又叫房屋质量保修延期风险费,是当初我们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上的一个条款,白纸黑字写的,不是我们凭空捏造的。就像我们的房子延期交房,我们需要支付违约费一样,江小姐的房子我们通知于8月26日、27日、28日集中办理交房手续,她没有按时过来办,我们从9月1日起,按照每天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收取房屋看管费,这是合理合法的。”

那么,开发商到底能不能收取这笔费用呢?记者咨询了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文广。周律师表示,在物价局的定价条款中是没有这笔费用的,而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,开发商收取房屋看管费的前提是履行看管义务,如果没有的话,这笔费用是不应当收取的。

记者了解到,在经过有效维权后,开发商最终没有向江小姐收取这笔“房屋看管费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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